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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气产品使用常识

2007-09-29 15:16:54  15030 次点击

安装、操作和维修说明

制造厂在其文件或样本中(如有的话)中应规定电器在运行期间和出现故障后的安装、操作和维修条件,并考虑电器涉及EMC(如有的话)时需要采取的措施。

如有需要,电器的运输、安装和操作说明书中应指明电器进行适当的和正确的安装、运输和操作的方法。

上述文件应指明推荐使用的范围和维修次数(如有的话)。

注:本标准包括的电器不一定设计成可维修的电器。

正常的使用、安装和运输条件

1  正常使用条件

满足本标准规定的电器应能在如下条件下运行。

注:非标准使用条件要求见附录B

    非标准使用条件可按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确定。

1.1  周围空气温度

周围空气温度不超过+40℃,且其24 h内的平均温度值不超过+35℃。

周围空气温度下限为-5℃。

对不具有外壳的电器,周围空气温度是指存在其周围的空气温度。对具有外壳的电器,周围空气温度是指外壳周围的空气温度。

注:对于使用在周围空气温度高于+40℃(例如在锻压车间、锅炉房、热带国家)或低于-5℃(例如-25℃,该要求是按GB 7251.1对用于户外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控制设备提出的)的电器应根据有关产品标准(如适用时)或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。制造厂样本中给出的数据可以代替上述协议。

    2 有关产品标准应明确某些型式的电器(例如:断路器或起动器的过载继电器)的标准参考空气温度。

1.2  海拔

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 000 m

注:对用于海拔高于2 000 m的电器,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。对用于上述条件下运行的电

    器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。

1.3  大气条件

1.3.1  湿度

最高温度为+40℃时,空气的相对湿度不超过50%,在较低的温度下可以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,例如20℃时达90%。对由于温度变化偶尔产生的凝露应采取特殊的措施。

1.3.2  污染等级

污染等级(2.5.58)与电器使用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。

注: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的微观环境确定对电器绝缘的影响,而不是电器的环境确定其影响。电气间隙或爬电距

    离的微观环境可能好于或差于电器的环境。微观环境包括所有影响绝缘的因素,例如:气候条件、电磁条件、

    污染的产生等。

     对用在外壳中的电器或本身带有外壳的电器,其污染等级可选用壳内的环境污染等级。

    为了便于确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,微观环境可分为四个污染等级(不同污染等级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表13和表15)。

污染等级1

无污染或仅有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。

污染等级2

一般情况仅有非导电性污染,但是必须考虑到偶然由于凝露造成短暂的导电性。

污染等级3

有导电性污染,或由于凝露使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变为导电性的。

污染等级4

造成持久性的导电性污染,例如由于导电尘埃或雨雪所造成的污染。

工业用电器的标准污染等级:

除非其它有关产品标准另有规定外,工业用电器一般适用于污染等级3的环境。但是,对于特殊的用途和微观环境可考虑采用其它的污染等级。

注:电器微观环境的污染等级可能受外壳安装方式的影响。

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标准污染等级:

除非其它有关产品标准另有规定外,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电器一般用于污染等级2的环境。

1.4  冲击和振动

电器所能承受的标准冲击和振动条件正在考虑中。

2  运输和储存条件

如果电器的运输和储存条件,例如温度和湿度,不同于1中的规定的条件,制造厂和用户应达成一个特殊协议。除非另有规定,下列温度范围适用于运输储存:-25℃~+55℃之间,短时间内,(24 h内)可达+70℃。

    处于极端温度下而不操作的电器不应承受不可逆的损坏,在置于正常条件下后电器应能按规定正常操作。

3  安装

电器应按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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